2017-03-2115:57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在台灣銀行工作30多年的陳姓男行員,涉嫌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,作為網拍詐財之用,吃上詐欺罪官司;陳男應訊時否認詐欺,辯稱他為了向友人借錢,才辦2個新帳戶作為匯款用;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說詞,依詐欺罪將他起訴
。檢警調查,去年間有民眾上網拍購物,被詐騙集團盯上,對方冒充成賣家,誆稱可提供分期付款,但需將錢匯至指定帳戶,得標者上當匯錢,事後卻沒收到商品才驚覺受騙,氣得向警方報案。檢警發現,假賣家提供的2個匯款帳號,竟是台銀某分行陳姓行員名下的帳戶,且2個帳戶當天才新設立,就被匯入20多萬元,且該筆款項當天即被匯出,此2個帳號也因此被列為警示帳戶。陳男到案後否認涉及詐欺,他辯稱向友人借款,才新辦帳戶給友人匯款用,不知為何會被詐騙集團盜用。檢方認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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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男在銀行工作30多年,對於詐騙集團買賣帳戶的技倆應該很熟悉,不太可能被詐騙集團利用,因此不採信其說詞。☆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,防詐騙專線︰165,報案專線︰110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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